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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家俱暫存處理業務

    廢傢俱暫存處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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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規定,本局為妥善處理本市無法回收再利用之廢棄傢俱,得由本局所屬各轄區清潔隊,受託清運回收本市民眾產生之巨大垃圾(廢棄傢俱)。並依其收受進入本局大寮廢傢俱暫存場進行後續處理。

    為符合「高雄市公有廢棄物掩埋場管理作業要點」有關巨大垃圾僅提供本市區清潔隊暫放專門收受本市各區清潔隊收運之不堪再利用之廢棄傢俱規定:

    大寮廢傢俱暫存場

    1. 場區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水源路365號
    2. 聯絡電話 (07)783-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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